对ROBERT CHILDERS的判决的分析与评价

ROBERT CHILDERS的判决的评价

岳东晓 20040513

在贺梅案判决前夕,贺家度过了一个难眠之夜,从CHILDERS的前面种种命令看出,贺家案子不乐观,但是我还是努力地劝他们尽量往好处想。2004512日,ROBERT BUTCH CHILDERS 的剥夺贺绍强、罗秦夫妇父母权的一纸判决,签字的文本还没有到贺方律师手里,电子版却已被迫不及待地交给了WREG电视台,在网上公布了。本来这个案子的文件是全部保密的,这是CHILDERS自己的命令,田纳西法律规定恶意公布有关法庭资料是一项重罪。而且可以肯定,没有任何记者会大胆到要求CHILDERSWORD文件交出来。但是显然有人有目的地把电子文本交给了网站。一篇对贺家通盘人格否定的判决立刻传遍世界。读完判决,一片白色恐怖笼罩美国大地,各位华人,即使是曾经反感贺绍强的,也难免有兔死狐悲的心理。

打了4年官司,贺绍强,罗秦夫妇的父母权被断然剥夺了。在这一篇72页的判决中, CHILDERS法官穷其英语词汇(“fraud”, “deceitfulness”, “without remorse, repentance or conscience”,  “dishonest”, “unstable”, 'unfit”, “calculating”, “theatrical”, “self-interest”, “manipulative”, “hysteric”, “perjury”, ”lie”, “questionable character”, “ends-justify-means-philosophy”, ”filthy”, “foul smell”, “violate societal rules”, ”irrational and bizarre”, “irrational and erratic”, “falsely accusing persons”, “questionable personality”,  “manipulative publicity”, “parental misconduct or inability to parent”, “neglect”, “inattentiveness”, “unhealthy and unsafe”, “emotional instability”),列举了一系列他们的“罪状”:

1)   未领结婚证生下贺梅。

2)   买车时填的亲戚名单是假的。

3)   申请 I20时假称已经结婚,实际未婚。

4)   还以别人的名字申请过一份I20

5)   非法打工,没有缴税,构成诈骗美利坚合众国。

6)   罗秦在法庭上哭泣是精心演戏,刚刚抽泣,马上就能恢复平静,企图愚弄人,企图回避关键问题,而且这是歇斯底里,精神不正常。

7)   罗秦自称英语不好,但实际英语要好。在法庭上有时能听懂,有次还用英语回答了一个问题(PARRISH FILED  LEGAL MOTION),在贝克家外面举牌子时,还跟人用英语说了话,带小孩看病时也能说英语,可见不诚实。

8)   贺绍强不诚实。英语好,会上网,会用计算机,善于利用互联网,善于玩弄公众。

9)   贺绍强为人AGGRESSIVE,熟悉法律。

10)  贺绍强为人有问题,对贺梅有害。

11)  贺绍强说的话全部是不可信的,但是如果是贝克说贺绍强说的就是真理。(比如说贝克说贺绍强说中国女婴死亡率为50%,这么荒诞的谎言,被法官转移到了贺绍强身上,变成了贺绍强说的。)

12)  贺氏夫妇家庭环境不健康,不安全,不适宜美国公民贺梅。

13)  贺家去探望贺梅是为了避免被递解出境。(这是哪门子逻辑?把一个是美国公民的女儿寄在美国公民家里,每周去看一次就能避免被递解出境?)

14)  买了一台计算机,出去到加州等地数天,就证明是抛弃贺梅。

15)  2001128日,贺家被警察从贝克家赶出来后,虽然在200149日即向法庭要求要回贺梅,但在4个月内没有探望,构成故意遗弃。

16)  200149日,贺家要求要回贺梅的文件没有写要求探望,这是故意的,是故意遗弃的罪证。

17)  在被贝克家赶出来后四个月,贺家没有提供抚养费,这是蓄意遗弃的另一证据。

按照这个标准,99.9%的美国人民,显然都远远达不到这么严苛的道德要求,JFK,克林顿,布什都被指责在诚实度或者作风方面有各种缺点。贺在宣誓情况下都是说的真话,有关I20的问题,他第二次要I20时就承认前次是假,学校并未追究,而且与贺绍强签了谅解备忘录,谁也不再提此事,在法庭取证时,他承认了这些问题。在结婚问题上,他和罗秦在国内举行了婚礼,双方亲友都到场,但是没有领证,根据中国婚姻法,事实婚姻是被承认的。美国40%的女性在TEENAGE阶段怀孕,美国人民人口的相当比例都是非婚生。至于其他的问题,如缴税,买车填虚假亲戚(实际上是卖车的教他这样做的),等等,好象从来没有美国人民因此被剥夺了父母权。

问题是,贺绍强夫妇是中国人,中国公民。

作为中国人,会玩计算机,买计算机(即使你是学管理信息系统的),利用互联网取得支持就是罪过,如果得到媒体的注意更是不正常。你一个家庭妇女来美国6年,能说几句英语,但却在法庭上跟律师对答需要翻译,就是不诚实。你为女儿哭,就是演戏加歇斯底里;你不哭,就是对子女没感情。

这真是动辄得咎!欲加之罪,何患无词啊!

事实再次证明,即使宣誓捍卫司法的美国法官,在对待异族的时候仍然摆脱不了他们狭隘的偏见,不惜亲手在他们自己的国家毁坏他们自己的法律的公正。甚至控制不了自己发泄偏见的冲动,甚至不能维持表面上的公正和斯文!这真是人性的遗憾和悲哀!

不仅如此,CHILDERS法官的判决存在严重的蓄意忽略关键证据、扭曲事实甚至说谎等问题

1)   CHILDERS几乎流水账似地提到贺家的各次访问,却蓄意忽略了1999109日贺家对贺梅的看望。在这次探望中,根据贝克太太的记录,贺家想带小孩出去,贝克家坚决拒绝,贺家想多来看望,贝克家却想把探望减少到两周一次,贝克想使贺家WEAN AWAY等等。详情在笔者的20028月“贺梅案真相”一文中有更详细说明。

2)   CHILDERS故意忽略所谓200081日骚动的原因,那就是贝克太太要罗秦提前离开,但是用了一个谎言解释原因,使罗秦无法理解。CHILDERS却把这次事件单纯作为罗秦精神不稳定的证据。

3)   CHILDERS通过忽略以上有贝克家记录、有贝克家证词的证据,编造了一个谎言,那就是贝克家从199964日到2001128日,从未限制、干扰、阻碍贺家的访问。

4)   CHILDERS的判决通篇采取移花接木、偷梁换柱的方式,把贝克的证词变成贺绍强的证词。几乎所有所谓探望中贺绍强说的话全部来自贝克,关于所谓中国女婴死亡率50%的话也是贝克说贺绍强说的,对这些贺绍强坚决否认。在CHILDERS的判决中却故意忽略说法来源,一律写成贺绍强说。

5)   CHILDERS一口咬定贺家在20005月和20014月要求要回贺梅是为了避免被INS递解出境。却无法提供任何法律或逻辑依据,完全是凭空想象。(判决书中事实:贺家在20015月因为怕被递解出境把美国生的儿子(美国公民)ANDY送回中国)

6)   其他明显的极端偏见。比如在罗秦的第一次作证,即认定她的哭泣是演戏加歇斯底里。

7)   其他对事实的扭曲和逻辑错误。

8)   从法官的语言来看,完全是一种极端憎恶心理的大发泄。

9)   CHILDERS故意向媒体公开判决的电子版,完全无视并损害贺梅这个美国公民和贺绍强夫妇另外两个子女(美国公民)的隐私和利益。

10)  在不准接触令的起因上,PARRISH的宣誓作证是200227日与法官在中午时间私下制定。CHILDERS对这个涉及法庭本身的、有争议的问题,却结论是因护照问题在下午四点制定。

11)  美国宪法明确规定,超过20美元的官司即可要求有陪审团。但是ALISSANDRATOSCHILDERS都分别拒绝了贺家两次要求陪审团(JURY TRIAL)的要求。

也许有人认为,在美国法官面前,如果你表现出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遵循所谓做客的规矩,也许能得到慈悲。但是,在200227日,贺绍强夫妇第一次见到ALISSANDRATOS法官,在法庭上规规矩矩,一句话没说,法官就连下十几道命令,简直欲置之于死地,当天贺家还给法官写了封可怜巴巴的信,说明他们没日没夜打工给女儿创造良好生活条件,只求早日团聚,结果第二天就下了道不准接触命令。这个CHILDERS刚上来时,贺家充满希望,直到最后都非常恭敬,予以很高期望。但是他一上来就拒绝让贺家与贺梅在2004128日贺梅生日时见面,后来的一系列命令也都是对贺家不利的,如拒绝要求有陪审团的审判,继续维持那道前法官与贝克律师私下签订的不准接触令,允许PARRISH修改宣誓证词,等等。但贺家都默默忍了,他们还天真地相信不至于父母权被剥夺。

他们受到的凌辱和伤害远远超过了伊拉克的囚犯们。但请相信,辱人者必将自辱。那些侮辱伊拉克囚犯的士兵给美国带来了耻辱。那些违背人类基本原则对待异族的美国法官,更将破坏美国政体的根基。

那些剥夺他们父母权的人们,也同时想剥夺他们做人的尊严,未来贺梅长大,将发现原来她的亲生父母竟被法庭说得如此的不堪。法官口口声声维护小孩的最佳利益,却公然违背法律,蓄意公开整个判决内容,损害小孩的利益。

不仅如此,这纸判决还在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尊严,攻击中国的国家政策。中美文化的差异,物质条件的优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中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女婴死亡率等人权状况,都在判决中提到,作为剥夺父母权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这个判决应该坚决地谴责,对这个孟菲斯法官的无理与放肆,必须严正地斥责!

这个案子关系到的不仅是贺家一家的幸福,如果我们把自己放在贺家的位置。那么发生在贺家的事完全可能发生在各位身上。不一定是剥夺父母权,还有其他的基本人权可以被剥夺。

使贺家感到欣慰的是,在震惊之余,人们还是对他们一如既往的支持。包括众多的美国人,都指出这个判决的不公。贺家律师DAVID SIEGELRICHARD GORDON也声明完全不同意判决,他们更将继续努力。舆论导向也已经从最初的平衡报道,向贺家倾斜。但是贺家面临被美国驱逐,他们家庭团聚的机会还有几何?

换上其他人,也许早早放弃贺梅,远走高飞,带着两个孩子寻找新的平静的生活。为了贺梅,贺家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整个案子使他们的生活完全被打乱。对亲骨肉的爱,对正义和公理的追求将是他们未来人生的艰难里程和悲壮旋律。我对他们艰苦卓绝地在逆境中抗争的不屈精神充满了敬意。他们不是完人,但他们有一点,那就是决不放弃对正义的信念。他们选择的是一条坎坷的道路,一条前人所没有走过的路。他们已经走到这一步,他们能够失去的只有耻辱和痛苦。

时光照样流逝,街市依旧太平。在中国,一个贺绍强、罗秦、贺梅在人们眼里算不了什么的,最多是那些网客们饭后的谈资。

而更多的人在沉默。

200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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